沈阳市交通运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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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:2022-08-19

 一、免费乘车人群
  1.盲人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,盲人持市残联制发的盲人乘车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。
  2.现役士兵。根据《沈阳市拥军优属规定》,义务兵持《士兵证》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。
  3.残疾军人。根据《沈阳市拥军优属规定》,残疾军人持《残疾军人证》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。
  4.残疾警察。根据《沈阳市拥军优属规定》,残疾警察持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”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。
  5.离休干部。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优待工作的通知》,沈阳市离休干部(含中央、省驻沈离休干部)和外地来沈旅游、参观学习的离休干部持本人《离休干部荣誉证》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。
  6.1米3以下儿童。按照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公共交通、游览参观点、文化娱乐等场所儿童购票线的通知》,1.3米以下儿童免票乘坐公交车。
  7.70岁以上老年人。根据《关于优待优惠老年人乘车的实施方案》,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夕阳红卡,刷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实施IC卡收费的公交车辆。外埠老年人在本市乘车,与本市老年人享受同样待遇。
  8.孤儿。根据《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持有《儿童福利证》的孤儿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实施IC卡收费的公交车。
  9.残疾人。《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》残疾人办理爱心卡,刷卡免费乘坐市内实施IC卡收费的公交车,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。

  10.现役军人、消防救援人员。根据《关于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知》(沈退役军人〔2019〕54号),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(警官)、文职干部、士兵(士官和义务兵)、军队(武警)院校有军籍学员以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、残疾消防救援人员、消防救援院校学员,持本人有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(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军官(警官)证、文职干部证、士官证、义务兵证、军队(武警)院校有军籍学员的学员证;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、干部证、学员证,沈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、沈阳市消防文员工作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、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,免费乘坐沈阳市市内享受公益群体补贴的公交车辆。  

   二、优惠乘车人群
  1.60-69岁老年人。根据《关于优待优惠老年人乘车的实施方案》,60至69周岁老年人办理关爱卡。刷卡半价优惠乘车,普通车辆0.5元/人次,空调车辆1元/人次。外埠老年人在本市乘车,与本市老年人享受同样待遇。
  2.小学生。按照《关于实行公交IC卡收费的通知》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并经省物价局审批, 小学生通用月票每月10元,不限次。
  3.特困生(低保户)。按照《关于实行公交IC卡收费的通知》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并经省物价局审批,低保户家庭学生优惠通用月票每月8元,不限次。
  4.学生。按照《关于实行公交IC卡收费的通知》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并经省物价局审批, 学生(初中至大学本科)IC卡每人次0.4元(空调线路0.8元)。
  5.通用月票。按照《关于实行公交IC卡收费的通知》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并经省物价局审批, 通用月票IC卡每月70元,限乘135次,普通车辆及空调车辆都按每刷卡1次记录1次计费。

2022年12月7日 08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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